几年前有投保一份大保额的人寿保险,过后将保单拿去设立「保险信托」给孩子,当有一天我不在时,信托公司将照信托文件内的指示,每个月提供几千令吉的生活给他们(足够生活,不能发达);我还在信托内阐明每五年增加10%,以抗衡通膨。根据我每个月给的数额,这笔款项可以给几十年(现金信托有利息)。 在国外,这种孩子叫TRUST BABY,数目大的话,一辈子不必做工。从华人的角度来看,有点颓废,可是很多富人的孩子因为生活没问题,都去做他们喜欢的事情,例如搞慈善活动,也可以算是对社会做出贡献。 如果没有设立「保险信托」,保险公司将直接把整数赔给受益人。有些人受益人这一辈子没处理过那么大笔的钱,顿时措手不及,钱在短时间被花光的例子比比皆是。 由于所得税局修改「保险信托」的印花税后,再也没有人愿意付高达 1% – 4% 的印花税(一百万令吉保额要付两万四千令吉,之前只需十令吉),寿险从业员也断了一条能签大保单的做法。 天无绝人之路,一扇门关,另一扇门会开。只要动一动脑筋,事情总有解决的方法,但可能需要多走一两步,可是最终的目的还是可以完成。 最近有一家新成立的「易承信托」推出可以解决印花税问题的做法,了解之后又可以大展拳脚,开始行销大保单。 「易承信托」的市场定位明确,只做保险这一方面的信托,不做现金信托等。 这种名为「简易家族信托」和「保险信托」一样,目的就是不要将理赔金一次过赔给受益人,而是委托「易承信托」,视保客的需求,将整笔数目分期给出。 首先投保一份五万令吉保障的寿险和在「易承信托」设立一份「简易家族信托」,缴交1%的印花税(少过十万令吉保额的印花税是1%)。这个步骤和之前的「保险信托」一样,但保障不能太大,不然要缴交大笔的印花税。 接下来再投保一份大保障的保单,把受益人的格子留空,意思是当受保人去世后,这份保单将成为死者遗产的一部份。这样的做法就可以避免缴交高昂的印花税,因为第二份保单不属于「保险信托」。 为了避免第二份保单在受保人去世后能够顺利的纳入之前所设立的「简易家族信托」,最安全的做法是同时在「易承信托公司」立遗嘱,并在遗嘱内写明第二份保单的理赔金将转入之前设立的「简易家族信托」,并委任「易承信托公司」为遗产执行人。这样就能避免执行人滥权而没将第二份保单的理赔金转进「简易家族信托」的可能性。 无论你是哪一家寿险公司的从业员都可以通过「易承信托」设立「简易家族信托」,给我们的客户更完美的服务。 马来西亚遗嘱与信托协会对其会员之一的「易承信托公司」所想到的创意感到骄傲。 文章来源:拿督蔡明敏著 Disclaimer